综合马国媒体报道,被告陈万春(Tan Ban Choon,译音)共面对四项拥毒和一项贩毒指控。被告出庭时没代表律师,通译员在庭上用华语念出控状后,他点头示意明白。
控状显示,目前无业的被告于今年4月23日晚上约10时,在新山金海湾的一个公寓单位内,涉嫌贩运10公斤零24克的粉状摇头丸。被告也被指持有9克海洛英、44克大麻、6克粉状摇头丸,以及31.3克氯胺酮(俗称克他命)。
涉嫌在马来西亚租用公寓内贩运和持有超过10公斤毒品,47岁新加坡籍男子星期二(5月6日)在柔佛地方法庭面控,不获准保释。
柔佛地庭法官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案件将于7月29日再次过堂,等待化验报告出炉。
根据马来西亚《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贩毒若罪成,可能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并至少打鞭15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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