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准证办公共集会 59岁男子判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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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岁男子在科学园路一带无准证举办公共集会,在脖子上挂牌宣扬宗教信仰,被判罚款1000元。

他接着再到事发地点静坐,将牌子挂在脖子上,继续宣扬法轮功。

调查显示,被告是巴士司机,事发当天接载工人到不同地点后,把巴士停在大会堂连路(Town Hall Link),跟着在巴士的前后挡风玻璃上摆放法轮功的宣传牌子。

被告的律师代求情时说,被告并未意图犯案,当时只想分享自己的看法。此外,被告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孩子目前也在理工学院就读,恳求法官轻判,处以500元罚款就好。

根据法庭文件,在公共秩序法令下,被告的这一行为等同于公共集会。当局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被告当时是在没有准证的情况下举办公共集会,因此触法。

被告白德赫(译音)面对两项抵触公共秩序法令和三项抵触破坏公物法令的控状。他星期二(5月13日)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一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2023年7月5日早上9时30分,警员在科学园路,靠近裕廊云顶酒店一带巡逻时,发现被告在草地上静坐,脖子则挂上一个宣扬法轮大法的华文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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