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泳池内行走滑倒溺毙 验尸庭展开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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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官指出,公寓保安会每小时巡逻一次,可是事发时游泳池周边恰巧没有保安巡逻。负责查看电眼画面的保安也没有注意到游泳池里有人。

74岁妇女在公寓学游泳,游泳教练没到就先下水,在池里不慎滑倒。教练约12分钟后将妇女救上岸,妇女送院不治。

死者花了两分钟才挣扎到泳池边

这起事故发生在2024年7月31日,地点是位于里峇峇利路(River Valley Road)的永安苑(Yong An Park)公寓。死者是来自中国的叶秀珍(74岁)。

调查官供证时说,事发上午11时30分,死者正准备在公寓游泳池上一对一的游泳课,并在开课10分钟前来到游泳池。由于是初学者,她因此在腰间系上漂浮装置。

验尸官将择日发表研讯结论。(人名译音)

游泳教练当时还没抵达,死者率先下水,在水位至胸口,也就是水深约0.9米处走动。她水里走了一下子便不慎滑倒,跟着脸朝下,花了两分钟才挣扎来到游泳池边。

死者跟着没了动静,直到教练约12分钟后抵达时,才将她从游泳池救出。教练随即为死者实施心肺复苏术,死者在昏迷状态下送院急救,但为时已晚。

据调查官,叶秀珍死于溺毙,警方也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安全专家则在供证时说,初学者应在有人陪同的情况下才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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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女儿也出庭聆讯,她在庭上针对私人游泳池是否得聘请救生员一事,向安全专家提出询问。专家说,法律没有规定私人游泳池必须有救生员在场,业主可自行决定是否要聘请救生员,但游泳池必须得有救生设备。

验尸庭星期三(5月28日)针对叶秀珍的死因展开研讯,传召警方调查官和新加坡体育理事会的安全专家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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