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星期的审讯皆由受害人出庭供证。案件内堂审理,受害人也已在星期四(15日)下午结束供证。案件择日续审。
直到2020年9月,受害人向朋友倾诉曾遭表哥强奸,之后在2021年1月3日向警方报案。
现年22岁的被告共面对两项强奸和一项性侵的控状,指他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强奸和性侵当时不足14岁的表妹。他不认罪,案件上星期一(5月5日)在高庭开审。
2016年至2017年间,受害人把被告的行径告诉女佣,并在女佣的建议下告知姑姑,也就是被告的母亲。两家人事后召开家庭会议,被告否认指控,受害人也在父母出门工作后,继续被送到被告住家。
控方在开庭陈词中指出,被告在10岁时第一次越界,2013年,他把当时年仅六岁的表妹带到三楼的主卧实施侵犯。受害人称,被告接下来几乎每星期都会对她做出类似行为,还嘱咐她不要告诉任何人。
被告在家庭会议中否认指控 施害行为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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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在表妹年幼时强奸和性侵她,22岁青年否认有罪。案件日前在高庭开审,控方指青年在表妹六岁时便开始侵犯她,几乎每星期一次,得逞后还嘱咐表妹不要告知任何人。
根据控辨双方同意的案情,被告案发时与家人和女佣住在一间楼高四层的私宅单位。受害人父母外出工作时,会把受害人、两个儿子和女佣送到被告家,交由被告母亲照料,傍晚再接孩子回家。
被告在召开家庭会议后变本加厉,在案发期间两次强奸受害人,也曾用手指侵犯受害人。受害人在2017年至2018年初,把遭遇告诉当时的女佣,并在后者的劝说下告知姑姑,两家人因此召开第二次家庭会议。这次,受害人父母决定不再把儿女送往被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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