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因摘芒果时掉下来,导致眼睛被铁枝刺穿,长大后行为乖张,脾气暴躁。今年初醉酒挥拳暴打母亲至全身淤青,被判监18周。母亲:“不是第一次被打,但我不怪他。”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5年5月15日的《新明日报》。
被告过程中也骂母亲“没用”,因为母亲没带钱回家,还威胁要打死她。被告一直殴打母亲至凌晨3时才回房睡觉。
今年2月7日,被告下班后到实龙岗的一家咖啡店与朋友喝酒,从晚上7时喝到9时30分。之后,他们又去夜店续摊,几人喝了足足三座啤酒塔。
被告沈如兴(60岁)昨日庭上承认两项包括抵触妇女宪章与蓄意伤人的罪行。
另外,案情指出,被告是一名洗碗工,案发前与没有工作的母亲同住,而母亲早在18年前已成功申请针对被告的人身保护令。
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母亲早上10时用自己的钥匙开门离家,打电话给小儿子与女儿求助。两人之后将她带到医院求诊,儿媳则代为报警。
他的老母亲(78岁)昨日在住处接受《新明日报》访问时说,自从那场意外后,儿子的性格就变得乖张,脾气暴躁,加上丈夫在该事故的9个月后不幸因车祸去世,她因需要照顾孩子,只能白天泡咖啡,晚上则去倒酒来维持生计,以前真的没有太多时间看管他。
医疗报告显示,受害者左脸颊与手腕有瘀伤,额头、眼眶和鼻子都出现肿胀。
根据报道,1977年4月16日,时年13岁、就读于德儒小学的沈如兴和4个同伴一起到蒙巴登的一处洋房园地,结果他在爬芒果树时不慎掉下来,被一旁的篱笆铁枝刺穿喉部后,从下巴直穿右脸颊,导致右眼被刺瞎。
他接着冲上前不断挥拳殴打母亲的头跟胸口。母亲用手抵挡,也不断求饶,但被告充耳不闻,继续殴打她。
被告隔天凌晨2时醉醺醺回到家,正在客厅用手机的母亲见他喝醉,便出言相劝。被告十分不满,马上破口大骂,还转身锁上铁门,让母亲无法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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