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之后与被告谈话,被告承认偷耳机,将耳机带来办公室是因为想要用来听音乐。被告之后将耳机交给主管,主管过后在网上报案。
一名在警察部队服役的全职国民服役人员,偷走上司和同事的苹果耳机,被判坐牢一周。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是一名国民服役人员,在警察部队服役。被告当时被派驻保卫指挥处基地的支援与技术分部办公室(Support and Technical Branch office)当助理,而其中一名受害者是37岁的驻署警长(Station Inspector)。
在次日早上,受害者再开启追踪功能,发现耳机被带来办公室,他与对方主管在办公室找了半天后,发现耳机藏在被告的包里。
当受害者返回工位时,发现价值近300元的耳机不翼而飞,便开启追踪功能,结果发现耳机正在不断移动。约晚上7时24分,受害者发现耳机定位在某座组屋单位,并且意识到地址正是被告的住址。
此外,控状也显示,被告早在去年7月时,也曾在办公室偷走另一人价值300元的苹果耳机。
被告于是心生歪念,便趁人不注意拿起耳机,放进随身背包,当天晚上约6时结束执勤时一并带走。
受害者怀疑被告偷窃,便将此事通知被告的主管。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5年4月29日的《新明日报》。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沙菲(24岁)星期一(4月28日)庭上承认一项偷窃罪,还有一项相同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去年8月6日午后,被告护送承包商进入办公室时,注意到受害者的办公桌上有一副落下的苹果耳机。受害者当时正在他处安排会议。
延伸阅读
将报失耳机据为己有 机场辅警判监三天 父母装电眼换锁 难阻女儿频当家贼案情披露,被告之所以偷走耳机,是因为他的耳机损坏,而他没钱购买新耳机。被告在8日当天被捕,耳机也被缴获。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