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夺命判监七年 法官驳回上诉:毕生背负良心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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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在判词中提到,酒后决定开车不仅是鲁莽的行为,同时也是对公众信任的严重背叛。酒驾虽可面对严厉刑罚,但有些司机还是继续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赌注。

三司也认为,被告自愿赔偿并没有构成太大的求情因素,但基于被告提早认罪,因此刑罚可享有30%折扣,而以此计算必须入狱7年。

被告黄恩友(36岁)面对五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包括酒驾、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等罪行。他早前承认其中两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7年吊牌12年。

案发时被告行驶在淡滨尼1道,该路段车速限制在每小时80公里,但他当时的车速一度达每小时169公里。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5年7月19日的《新明日报》。

限时速80 被告飙169

不满没30%刑罚折扣

醉驾又飙车,36岁马赛地司机酿连环车祸致1死5伤,被判坐牢7年吊牌12年后上诉,说已赔逾45万元也及早认罪要求减刑,但三司指这是最严重酒驾案件之一,理应判他坐牢10年,而再给予30%刑罚折扣后,和原判的7年监刑一样,因此驳回上诉。

被告对刑罚不满,早前到高庭提出上诉,三司于本周一发表书面判词。

被告的酒测显示,他每呼出100毫升的气体中,含有42微克酒精,超过法定的35微克。

被告上诉时提到,他自愿做出45万7000元赔偿,而且也在第一时间认罪,不过国家法院法官却没有给于他应有的30%刑罚折扣,要求三司法官判他坐牢5至6年就好。

三司指出,被告在意外发生前高速驾驶,车祸不仅导致1死5伤,也导致严重的财物损失,认为这是最严重酒驾案件之一,因此应判处被告坐牢10年的最高刑罚。

由于被告最终刑罚没有改变,因此三司驳回被告的上诉。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开着红色马赛地。车主是他的同龄兄弟黄恩义,这名兄弟当时也在车上。

当被告来到淡滨尼1道和10道的交界处时,车速介于每小时92到108公里之间,而车子突然失控,本要左转却直冲,撞毁中央分界堤后,撞上因交通灯转红而停下的白色私召车的右侧,波及另外两辆车子、一辆德士和一辆电单车,酿1死5伤惨祸。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21年12月23日晚上11时10分,地点是淡滨尼1道往巴西立12通道,与淡滨尼10道的交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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