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释期再犯诈骗 控方促判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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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定星期三(5月28日)下判,由于被告律师表示须要时间准备求情,法官因此延期下判。

根据案情,2021年3月,被告自称有人脉能买卖电单车,建议一名电单车贴纸店老板邓修汉(43岁)参与生意。他还说,印度已有上市公司可以接洽,邓修汉信以为真,聘请被告为销售与市场执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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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2019年间,19岁的本地男子李伟德因送餐工作结识被告。被告称他能以优惠价购买电动个人代步工具(PMD)零件,李伟德多次转账共3000元,被告钱到手后却一直拖延交货。

此外,被告也在禁止领取驾照期间违规驾驶。2009年6月19日晚,被告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开着租来的汽车,先后到三家酒廊喝酒,直到清晨才离开。

之后,被告继续向鲁丁诺推销各种电单车,并伪造陆路交通管理局的登记信函和车辆照片作为证明。

2015年,他再次无照驾驶,再被判坐牢11周,不得考取驾照18年。

2021年,一名45岁的本地男子鲁丁诺在二手平台看到被告售卖一辆杜卡迪电单车。两人相约看车,顺利完成交易,被告也办理了电单车过户手续。

由于被告在假释期间再次犯罪,他因此可能面临监禁刑期加重的后果,延长的最长天数可以是假释令的剩余时长,也就是135天。

伪造表格与电邮掩盖骗局 骗徒事后失联

涉及持械抢劫和伪造文件等罪

经过实龙岗路时,被告超车时因车速太快,撞死正在过马路的清洁工人,被告肇祸后绝尘而去。他事后在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下被控,罪成后被判坐牢两年、10年不得考取驾照。

从2019年11月至2022年12月,被告又以卖手机、协助汇款、卖电单车等谎言,欺骗包括亲戚在内的一群受害人的钱财,骗得约28万元。

控方指出,2018年,被告因欺骗罪被判坐牢36个月,当时涉案金额介于50元至2470元之间,如今他行骗涉及的金额已经增加到28万4000元,因此需要予以阻吓性刑罚。

39岁男子前科累累,假释期间仍然招摇撞骗,假借售卖电单车、手机及协助汇款等途径,骗取多人共计逾28万元,连亲戚也不放过。他曾因鲁莽驾驶撞死人,却还是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开车出行。控方要求法官予以阻吓性刑罚,案件展期至6月11日下判。

邓修汉交给被告的19万零760元现金全遭被告挪用。期间,被告还伪造Excel表格和数据、以及两封假电邮来圆谎,他随后完全失联。

被告陈德文(39岁)早前在国家法院面对包括欺诈和失信在内的30项控状,他承认其中11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法庭揭露,被告自从2001年起就接连犯下多项罪行,其中包括持械抢劫、冒充公职人员、欺骗、偷窃、失信、恶作剧,及伪造文件欺骗等。

控方早前也要求法官让被告接受改造性监禁(Corrective Training)的评估报告。案展6月11日下判。(人名译音)

鲁丁诺不疑有诈,前后16次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方式,支付被告6万5500元,但他最终没有收到任何一辆电单车。

李伟德最后亲自到被告所指的滑板车店铺,才发现交易根本不存在。被告也用同样方式,骗取李伟德其他两名朋友共4038元。

4月起,被告用邓修汉的资金购买七辆电单车,声称会安排出口,实际上却将这些电单车转卖后私吞所得,用来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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