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刻意模糊禁制令内容 减刑请求被驳回
高庭法官林茵倩星期一(5月19日)作出裁决时指出,上诉人延迟履行庭令和持续违规的行为,导致消费者在购买美甲店服务前没能获得充分信息,因而蒙受严重且无法挽回的损害,因此有必要判处监禁。
竞消委首席执行官高明新星期一通过文告指出,高庭的判决传递了明确且强烈的信息,即企业和管理者若无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庭令,将面临严重后果。本案也展现了竞消委对故意违法的企业和个人追究责任的决心。
另外,上诉人在首次刊登通告时,刻意模糊法院声明和禁令内容,并且在截止期限17个月后,即上诉案首次聆讯前的一两周才发布第二次通告,显示上诉人没有认真看待藐视法庭的罪行,法官因此驳回总裁将刑期减至五天的要求。虽然上诉人迟迟才发布第二次通告,但法官考虑到其已履行庭令,将总裁的刑期缩短至三个月。
这是涉及保护消费者的案件中,首次有人被判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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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il Palace两分店藐视法庭罪成 罚款3万元总裁监禁四个月 误导顾客签配套被发出禁制令 两美甲店上诉遭驳回然而,两家分店没有遵守庭令,期限过了13天才在四大报章刊登通告,把60多页的判词缩小成一页,字体极小,而且只以英文刊登,没以四种语文见报。公司也未按照庭令在顾客签配套前,告知顾客有关声明和禁制令,并取得顾客的同意书。
法官下令两家分店停止不公平交易,并自费在报章刊登全版通告,声明做出不公平交易和阐明禁制令;同时在两年里,须先让顾客知道有关声明和庭令,并取得顾客的同意书之后,才能让他们签配套。两家分店提出上诉但在去年7月28日被驳回,高庭下令两家分店须从当日起遵守庭令,为期两年。
2021年12月,两家分店的职员误导顾客签下真菌护理配套,也让顾客误以为从店内取得的口红是免费的,促使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简称竞消委)入禀法院申请禁制令,获得法官批准。
连锁美甲公司Nail Palace旗下两家分店和该公司总裁因藐视法庭,分别被判罚款与监禁后向高庭提出上诉,总裁要求将监禁改为罚款被驳回,但刑期由四个月减到三个月。
位于东福坊和武吉班让大厦的Nail Palace美甲店分店,以及公司总裁郑楷腾(Kaiden Cheng,译音) ,因没有遵守有关不公平交易的庭令,去年9月被判藐视法庭罪成。两家店各被罚1万5000元,总裁则被判监禁四个月。
美甲店和郑楷腾为此向高庭提出上诉,以行为并非持续或故意、庭令不明确和英语水平不佳等原因,要求将郑楷腾的四个月监禁刑期改为1万元罚款,或减为五天监禁。
法官指出,尽管上诉人称自1月24日实施新流程,但竞消委人员伪装成新顾客上门时发现,分店在四次消费中都未事先通知,就替她们修剪和抛光指甲和洗脚等,有一次甚至涂抹了指甲油。上诉人辩称,这些行为仅是“准备工作”,并非实际服务的一部分。法官认为,这个说辞不可信,且表明了上诉人未真正尽力遵守庭令。
竞消委于2023年11月,指控两家分店和公司总裁藐视法庭。这是竞消委首次对违反庭令的企业和总裁,提出藐视法庭的控告。去年9月,分店和总裁因藐视法庭罪成分别被判罚款和坐牢。
竞消委首度控告企业及总裁藐视法庭
高庭法官指违规行为 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2025年1月28日,分店在报纸上刊登第二份通告,并在同年1月24日起实施新的消费者通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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