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涉案的“五匹狼”,陈振泉和廖利明已分别被判坐牢七年七个月和六年一个月,其余三人的案件还在审理中。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6年3月至8月,贪污调查局于2017年接获匿名举报,指建筑公司Civil Tech有一组自称“五匹狼”(Wolf of Five)的前雇员和商业伙伴,以伪造收款单据的手段,诱骗Civil Tech发放工程付款给分包商。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在这期间获得共5万元酬劳,至今做出约3万1784元的赔偿。
自称“五匹狼”的五人,分别是Civil Tech的财务经理陈振泉(43岁)、项目总监温国平(45岁)和颜国量(46岁)、项目经理廖利明(58岁),以及GCE的董事黄锡庆(46岁)。
被告陈行利(38岁)案发时是建筑公司Housing Replacement(简称HR)的董事。他一共面对10项伪造罪,星期二(4月29日)在庭上承认其中五项,法官把另五项纳入考量后作出上述判决。
自称“五匹狼”的五名男子伪造分包商单据,半年内欺骗建筑公司967万余元。其中一名涉案分包商董事,因以自家公司名义伪造逾236万元的单据,从中赚取5万元酬劳而被判入狱40周。
延伸阅读
协助“五匹狼”伪造128万元单据 公司董事判监29周 伪造单据骗建筑公司近千万元 男子判监六年又一个月实际上,有关分包商根本没有为Civil Tech执行任何建筑项目。Civil Tech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前后支付了967万6534元给分包商,其中一家分包商是工程公司Global Civil Engineering(简称GCE)。
案情显示,在Civil Tech付款给GCE后,为了有合理理由取出大笔款项,黄锡庆便找上被告帮忙。黄锡庆要被告以HR名义向GCE发假单据,以此手段从GCE的银行户头取出赃款。
当GCE发放HR这些工程付款后,被告则须将钱转交给陈振泉。被告答应帮忙,条件是要抽取兑现款项的5%作为酬劳,获黄锡庆同意。从2016年4月26日至5月6日间,被告就提交GCE总额约236万3891元的四份伪造单据。
被告后来为了从HR取出这笔钱,也找上其他分包商,要求对方向HR提交假单据,并将收到的款项转交给自己。通过这一手法,被告就从HR处取出132万零870元交给陈振泉。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