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开公司户头接赃款 男子被判入狱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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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律师代求情时说,被告尽早认罪,配合当局调查,事后也自愿做出约1万元赔偿,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根据法庭文件,从2019年4月至10月,这些户头共接收至少130万元赃款,当中约33万8050元来自被告的一个公司户头。

他的三名同伙是索洛蒙(36岁)、卢尔达萨米(64岁)和卡马拉杰(53岁)。索洛蒙和卢尔达萨米是父子。三人早前认罪后判处监刑;索洛蒙坐牢三年半,卢尔达萨米坐牢10个月,卡马拉杰则坐牢12周。

40岁的被告史蒂文森,面对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和一项欺诈的控状。他于星期三(5月14日)在庭上对其中一项认罪,法官将另一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八个月。

控方指出,被告的罪行涉及跨国因素,且有可能损害新加坡作为金融中心的声誉。被告在本案中扮演关键角色;开公司接收赃款,从中赚取可观的报酬,促请法官判他坐牢10个月又两周。

在这项安排下,“顾问”可保留取出款项的3%作为报酬,索洛蒙也可保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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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男子为谋利,共谋协助不法之徒开设公司银行户头,接收超过130万元的赃款。随着其中三人认罪锒铛入狱后,最后一名涉案人也被判监刑。

索洛蒙后来与哈里单独会面时,哈里要索洛蒙帮忙招人担任“顾问”,而对方须设立独资公司和开设公司银行户头。哈里会安排资金转入这些户头,“顾问”到时则须将钱取出交给索洛蒙,再由后者转交给哈里。

另外,除了协助收取赃款,被告曾在银行就一笔近28万元的提款交易提出询问时,与索洛蒙串谋提交虚假资料欺骗银行。被告也为此被控欺诈罪。

以“顾问”名义开公司 协助转移资金

调查显示,赃款源自两名澳大利亚籍受害者。他们早前落入投资骗局,被指示将钱汇到这些户头中。

索洛蒙事后拉拢被告,卢尔达萨米和卡马拉杰担任“顾问”,他们也为哈里共设立四家独资公司和开设四个银行户头。

根据案情,2017年或2018年间,被告和友人索洛蒙和一名叫哈里的洋汉见面。哈里告诉两人,他在找人为他的客户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串谋欺骗银行 提交虚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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