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控状,阿基尔被指于去年12月11日,在义顺22街第269B座组屋的单位里,拥有多个电子烟相关物品。
为严厉打击与管控含致幻麻醉剂的电子烟,卫生部和卫生科学局近期也要求公共医疗机构记录所有疑似和确诊吸食丧尸烟弹的患者。
卫生科学局指出,这是当局首次提控涉及在住家制造含有依托咪酯(etomidate)的电子烟(俗称“丧尸烟弹”),意图用于贩卖的涉案者。
抵触护照法令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10年,或两者兼施。
《联合早报》之前报道,卫生科学局去年处理10起电子烟弹内含依托咪酯的案件,但今年截至6月30日已侦测到28起电子烟弹内含有依托咪酯的案件。当局下来料将加强行动,或是否有必要加强现有条例应对这个新现象。
在单位外无执照售卖百个含液体烟弹
其中包括100个散装电子烟烟弹、569个空烟弹壳(pod casing)、534个烟弹零件(pod component),以及1485个烟弹盖(pod cover)。阿基尔也被指持有这些物品的目的在于用来销售。
他也被指在单位外无执照售卖装有150毫升液体的100个烟弹,液体同样被验出含依托咪酯。
涉嫌在家中制造“丧尸烟弹”,41岁男子被控上庭。这是本地首起有人因涉及制造丧尸烟弹用于贩卖而被控的案件。
根据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进口、分销、销售或提供电子烟属于违法行为,初犯者可被判最高1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面对最高2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另外,被告在今年1月20日,通过移民与关卡局网站申报遗失护照时,向当局提供假资料,声称他在咖啡店丢失护照,但事实并非如此。
丧尸烟弹对人体的危害极大,可能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等。这种麻醉剂不同于受《滥用毒品法令》管制的各类危险毒品,它由卫生部和卫生科学局根据毒药法令监管。
根据法庭系统记录,被告自今年6月20日被还押,案件展期至下周三(7月23日)进行认罪聆讯。
被告阿基尔(Mohammed Akil)星期四(7月17日)在国家法院被加控五项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的罪名,连同他原本已经面对的两项抵触毒药法令和一项抵触护照法令的控状,被告目前共面对八项控状。
抵触毒药法令若罪成,可被判最高1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
星期四被加控后,通过视讯出庭的阿基尔向法官表示有意认罪。
阿基尔早前面对的控状,指他于去年12月11日,在同一个义顺住家单位,被发现拥有26.4公克含依托咪酯,被用于贩卖的白色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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