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男子林元利昨天被控一项谋杀罪,指他周日(6月1日)凌晨1时59分至早上10时30分之间,在芬薇路(Fernvale Road)第465B座组屋的一个单位内,杀死79岁的王浩娇。据了解,两人是母子关系。
他2002年4月遇车祸后入禀法院索赔。根据判词,被告理想的工作接连被拒后,感到十分绝望,开始在多个公司做销售员,最终又离职。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5年6月4日的《新明日报》。
被告2003年曾申请多份工作,包括卖保险。他在2004年4至8月间成为建筑器材销售员,也曾当销售工程师,但在2003年12月,由于未能通过试用期被裁。
涉弑七旬母被控谋杀,44岁男被告曾开公司当老板,涉足教育、海事测量、零售等行业,还是连锁面包店的股东。
他之后又成为代课老师,并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继续求职。
此外,他也曾经开设猎头公司以及零售公司,售卖包包、行李和旅游用品等。他也曾于2014年出任一家海事测量公司的董事,8个月后卸任。
根据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的记录,男被告是一家连锁面包店的股东。
受访居民告诉本报,两人刚搬到事发地点不久,与邻居交流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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