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670万元加密货币庞氏骗局 总裁判监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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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三名同伙是荷兰籍男子杨斌和两名中国籍男子王兴鸿和陈伟。这三人在犯案时分别是A&A Blockchain Technology Innovation(简称A&A)的主席、技术总监以及董事兼主席私人助理。陆煌斌则担任公司总裁。

陆煌斌的律师求情时说,他的当事人虽是总裁,但只是挂名,因为信任杨斌才会落得如此下场,并希望法官考虑到他尽早认罪等因素,从轻发落。(人名译音)

这个案子的最后一名被告是来自中国的陆煌斌(61岁),面对欺骗和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等16项罪名。他星期二(5月6日)在庭上对其中七项认罪,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四年半,罚款6000元。

一名荷兰籍男子在本地设立投资公司进行庞氏骗局,谎称与资源雄厚的中国加密货币挖矿公司合作,招募三人串谋吸引700多人总共投资约670万元。主谋和两名同伙锒铛入狱后,最后一名同伙也被判监刑。

调查揭露,从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A&A在本地共吸引超过700人投资,涉及金额高达670万元;其中12名受害人蒙受约110万元的损失,他们未获得任何赔偿。

案情显示,杨斌在2021年4月设立A&A,以此公司名义提供加密货币挖矿的投资计划。A&A谎称与中国云南一家加密货币挖矿公司合作,拥有后者30万台挖矿机的七成所有权;挖矿机可挖掘比特币(Bitcoin)和以太币(Ethereum)等加密货币。

据早前报道,杨斌被判坐牢六年以及罚款1万6000元;王兴鸿被判坐牢五年;陈伟被判坐牢四年,罚款6000元。

除了串谋欺骗,陆煌斌也因为未持有效工作准证而在本地工作,面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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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斌也安排陈伟负责向投资者收取投资金额,并指示让投资者提取部分利润,以制造投资有盈利的假象。

杨斌指示王兴鸿创建一个挖矿应用程序,让投资者“监督”投资情况,但其实有关数据都是伪造的。陆煌斌则负责扩展这个投资计划,也负责培训推销员,教导他们如何向潜在投资者宣传。根据法庭文件,陆煌斌明知道这是一场骗局,但还是参与其中。

A&A向投资者承诺,每天可赚取0.5%的投资利润。可是事实上,A&A并没有与什么中国公司合作,也没有挖矿机,这其实是个庞氏骗局;A&A的操作手法是,利用新投资者的投资款项来支付“利润”给旧投资者。

庭上揭露,杨斌是这个骗局的主谋,他招募王兴鸿,陈伟和陆煌斌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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