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下午4时,当受害者和员工在店外收拾碎瓷砖,被告突然走向受害者,朝他脸上猛挥一拳,导致他跌倒在地,无法起身。
被告随后对受害者及儿子说,他会叫在附近工作的小舅子来解决这件事。被告之后接载小舅子回到现场,小舅子进入店铺赔偿损失的瓷砖,被告则留在店外。
52岁的被告卡马鲁查曼星期三(4月30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的控状,法官做出上述裁决。
案情显示,2023年11月11日下午约3时,被告开罗厘经过受害者胡炳雄(音译,74岁)位于加基武吉的店铺时,不小心碾坏了放在店外的瓷砖。
受害者随即被送往樟宜医院,确诊为左眼出血、发炎、瞳孔异常和晶体移位;11月23日接受眼部手术,术后获得30天病假。被告事后已赔偿6394元医疗费。
送货员驾罗厘时不慎碾坏店铺外的瓷砖,店主气得破口大骂。送货员因店主辱骂自己已故的母亲,一怒之下朝店主挥拳,导致他左眼出血、晶体移位,被判监禁三个月又两周。
被告先是挨了受害者一顿骂,之后愤而下车,与对方发生激烈争执。过程中,受害者用华语辱骂了被告的母亲。
被告说,他是因为受害者骂他已故的母亲才动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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