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青年贩毒被判监打鞭 约5万元非法所得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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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贩毒和其他非法活动获取不义之财,两名新加坡男子被捕后面控,被判坐牢打鞭。法庭发布庭令没收两人犯罪所得,总计4万9169.47新元和390令吉(约116新元)被没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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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日,男子在滥用毒品法令和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下被判坐牢12年九个月,以及打鞭11下。

男子后来获准保释,却在保释期间贩毒,2024年2月5日再度被捕。肃毒局事后从男子处起获2万3776.21新元和390令吉,部分款项来自贩毒所得。

肃毒局强调,政府会继续审查和加强我国的法律,以确保这些法律仍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犯罪形势,并且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所设立的国际标准一致。

在调查期间,肃毒局从男子处起获2万5393.26新元。肃毒局调查后发现,男子被扣押的总资产与他的已知收入并不相符。

文告显示,肃毒局过后申请充公上述两名男子的赃款。法庭法院也在今年3月18日下令没收两人共约4万9285元犯罪所得。

保释期间再涉毒 男子再度落网现金遭充公

2019年4月25日,男子因为滥用毒品和其他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5年10个月,外加16下鞭刑。

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53条,任何人隐瞒、伪装、转换、转移、获取、拥有,或使用贩毒所得利益,都属于违法行为。违例者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罚款最高50万元,或两者兼施。

法庭充公赃款 当局持续强化法律机制

这名男子事后获准保释,但他同样在保释期间重犯,2018年2月12日第二次被捕,保释也被撤销。

中央肃毒局星期四(4月24日)发文告说,两名男子分别为31岁和34岁。根据文告,31岁男子是在2023年3月31日,因贩毒而被肃毒局人员逮捕。

34岁男子则在2017年5月3日因犯毒被捕。他身上的现金,以及数件金饰也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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