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淡滨尼二死八伤车祸 男子加控危险驾驶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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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表明是否有意认罪

根据新加坡法庭网站,被告也分别面对两起由货车司机和乘客提出的民事诉讼。

控状也指被告在勿洛蓄水池路行驶时,为超车突然从第二条车道转换至第一条车道,跟着再切换回到第二条车道,车子在切换车道时擦撞到白色马赛地,导致后者左侧车轮与路堤擦撞。被告过后没有停车和提供个人资料,而是继续直行,来到十字路口时就因涉嫌闯红灯酿成严重车祸。

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若罪成,可面对两年至八年监禁,也可被吊销各类驾照;危险驾驶导致他人重伤,可被判坐牢一至五年监禁;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可被判坐牢最长两年,罚款最多1万元,或两者兼施;鲁莽驾驶,可被判处最长12个月监禁,或最高50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面对的新控状,指他危险驾驶导致两名驾驶者受重伤。这两人是载着死者阿菲法的黑色本田汽车驾驶员莫哈默阿兹里尔(49岁),和载着死者诺兹罕的货车司机谢同财。

不幸丧命的是17岁初院女学生阿菲法,以及事发时乘坐货车的灭虫公司女职员诺兹罕(57岁)。控状显示,车祸的其他伤者包括白色起亚汽车的42岁女驾驶和11岁男童、迷你巴士上的11岁男童、驾驶黑色马赛地的翁海峰(42岁),以及货车司机谢同财(65岁)和乘客阿兹曼(39岁)。

控方在庭上表示已做好让被告认罪的准备,并透露将以其中三项罪名提控,另外两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肇事驾驶员是44岁的莫哈默夏非(Muhammad Syafie Bin Ismail),他于星期一(6月9日)在国家法院被加控一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他面对的控状也因此增加至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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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淡滨尼发生二死八伤的车祸,涉嫌肇祸的男子被加控一项危险驾驶的罪名,指他导致两人受重伤。

这起轰动一时的致命车祸发生在2024年4月22日早上7时许,地点是淡滨尼1道和4道及勿洛蓄水池路的十字路口。车祸酿成二死八伤,交通严重受阻,引起关注。

为保护儿童,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他们身份的资料。

被告尚未表明是否有意认罪,案展6月26日进行审前会议。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若未提供帮助就离开事故现场,或未在24小时内报案,一旦罪成,可被处以1000元罚款、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

被告原本面对四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即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鲁莽驾驶,以及肇事后未停车。这些控状指他涉嫌在案发时危险驾驶,在勿洛蓄水池路朝淡滨尼4道方向的路段直行时闯红灯,导致六车连撞,其中两人伤重不治,另有六人受伤。

被告在去年4月25日面控后获准以3万元保释在外,条件包括必须佩戴电子追踪器、不得与任何证人接触、联系或干涉调查影响司法公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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