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超车挥拳打德士司机 41岁男子坐牢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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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起事件发生在2024年12月29日早上约11时35分,地点在武吉班让大厦三楼食阁。受害人是一名30岁男子。

德士司机的手臂因此流血,他事后到诊所求医,因右手腕和前臂擦伤,获得三天病假。

被告求情时为自己的行为向法庭、受害人和公众道歉,并表示感到后悔,承诺不会重蹈覆辙,恳请法官轻判。

根据案情,2024年4月9日早上约10时21分,被告在蔡厝港北5路行驶。在路口等待交通灯时,一辆德士停在被告的汽车后方。交通灯转绿后,德士司机(66岁)因被告驾驶速度较慢而超车。

受害人因背部挫伤到医院看诊,拿了三天病假。被告事后也赔偿受害人约159元的医药费。

被告在过程中要求司机下车被拒后,试图强行打开车门,甚至想解开司机的安全带。他甚至通过车窗朝司机挥了几拳,后者连忙用手臂防卫。

被告余明恩(41岁,译音)面对两项蓄意伤人和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他在星期四(6月5日)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之后,两人在蔡厝港北5路和蔡厝港53街的交界处停下,被告这时下车敲打德士车窗,质问司机为何超车,两人因此起了争执。

控方指出,第一起事件涉及路霸行为,而且是被告主动挑衅,朝66岁的年长者挥拳,促请法官判他坐牢三天至五天;在第二起事件中,由于被告已作出赔偿,受害人伤势轻,控方则要求罚款2000元至3000元。

在食阁被说粗鲁 被告与男子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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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为此与受害人起争执,间中两次用力推受害人胸膛,导致受害人的背部撞到后方柱子。受害人尝试与被告保持距离,见被告继续逼近时伸手推开对方。一旁的公众见状,赶紧将两人拉开。

不满被德士超车,41岁男子下车质问德士司机,起争执后企图拉开德士车门不果,通过车窗朝司机挥拳。他也在食阁与人起争执时动手推人,最终被判坐牢五天,以及罚款2500元。

被告走向一个摊位时与受害人擦身而过,并说了句“借过”。受害人认为被告的举止不当,拍了拍被告的肩膀,询问被告能否别那么粗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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