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无聊在组屋楼下纵火 送货员判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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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巴旺市镇理事会事后为善后工作花费约1万7053元,包括清洗、重新粉刷和维修电缆等。其中三台个人行动辅助工具和一辆脚踏车的总值约4278元。

新加坡民防部队在凌晨约2时零9分接获通报,并通知警方。被告纵火的过程被电眼拍下,警方展开调查,并于隔天(16日)晚上在他住处将他逮捕。

另外,被告有前科,2001年曾两度因纵火被判监,分别为三个月和九个月。基于重犯及公共安全考量,控方促请法官判处12个月半至14个月监禁。

火患最终烧毁三台个人行动辅助工具和八辆脚踏车,并熏黑附近的墙壁和天花板。(取自法庭文件)

42岁的被告蔡德胜(译音)面对一项恶作剧纵火的控状,星期三(6月4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送货员因感到无聊,半夜在组屋楼下纵火,结果烧毁三台个人行动辅助工具和八辆脚踏车,甚至引发停电。他最后被判入狱一年。

控方指出,火患发生在凌晨且地点属公共场所,若未及时发现,火势可能进一步蔓延;若个人行动辅助工具或电线引燃爆炸,更可能对居民造成严重伤害。

火患最终烧毁三台个人行动辅助工具和八辆脚踏车,并熏黑附近的墙壁和天花板。火势还波及电线,导致这一区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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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在2024年8月15日凌晨,地点是海军部连路第482座组屋楼下。当时,组屋底层停放着一排脚踏车和个人行动辅助工具,被告案发前刚完成一单送货。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是因压力大而犯案,并非出于恶意或复仇,至于前科则已久远,希望法官从轻量刑。

有纵火前科 加重刑罚

凌晨约1时56分,被告因感到无聊,在一辆个人行动辅助工具的座位上放置火种并点燃。约一分钟后,覆盖在个人行动辅助工具上的帆布起火,火势迅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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