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认为,毗邻式厂房业主承担园区约60%维修费,应公平享有公共设施。管委会虽发出三张停车证,却要求申请人不能同时使用私人与公共车位,做法不公。
Farcon指出,其私人车位可停至少三辆车,另三辆可停在公共车位,过去都无须付费。系统启用后,管委会仅发三张停车证,迫使他们在“专属车位”与“公共车位”间二选一。
此外,管委会也须按现行细则行事,不得再限制申请人使用公共车位。若细则与电子停车系统的制度冲突,就必须修订细则,否则仍须遵守。
Farcon强调,私人车位属其产权,公共车位为所有业主共享,电子停车系统剥夺它应有的使用权。
延伸阅读
关乎金钱更为维护原则 顺利工业园业主提申诉 分层地契局两起独特纠纷:流浪猫刮车获赔 水泵噪音投诉遭拒 分层地契局裁定,申请人Farcon Singapore可在不影响使用私人车位的前提下,有权把三张免费停车证用于公共车位,命令管委会退还不应收取的停车费。(关俊威摄)2019年底,申请人尝试申请两张额外停车证,结果被拒,并被告知额外停车证已因电子停车系统而终止。
顺利工业园推出电子停车系统后,一业主申诉原享有的免费停车位被削减,连免费使用公共车位的权利也遭剥夺,向分层地契局申诉,并要求退还不应缴的停车费。
管委会辩称,细则只涉及停车贴纸,未涵盖电子停车系统或长期停车证的发放,因此新制度并未违反条例。
除退款外,申请人也要求:管委会调整电子停车系统,仅对使用公共车位的车辆收费,并确保停车证不影响使用私人车位的权利。
他们认为,电子停车系统的实施方式与现行细则冲突,导致他们从2020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31日须购买额外停车证,才能全面使用既有车位,产生不应承担的费用。
根据园区细则(by-laws),毗邻式和多层厂房分别可获三张和两张免费停车贴纸,用于公共停车位;额外车位须申请,年费70元。
2016年,管委会特别大会通过安装电子停车系统,却没说明将修改细则。2018年10月启用后,贴纸改为长期停车证,未持证车辆须付费入园。
申请人Farcon是润滑剂和化工品供应商,拥有一个826平方米的毗邻式厂房(terraced factory)。
2016年大会已授权管委会决定系统实施细节,管委会也按照原贴纸分配标准分发长期停车证。三张电子停车证可灵活用于私人或公共车位,与原制度一致。
分层地契局(Strata Titles Board)裁定,工业园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MCST)不当限制Farcon Singapore使用公共停车位的权利,须退还五年多来多缴的3577元停车费。
毗邻式厂房多由单一用户使用,拥有专属(私人)车位,多层厂房则依赖地下或园区公共车位。
加基武吉顺利工业园(Shun Li Industrial Park)有119个毗邻式厂房和237个多层厂房(flatted factory)。
作为中立仲裁庭的分层地契局认为,Farcon的三个私人车位是其产权部分,管委会无权干涉,却错误地将私人与公共车位混为一谈。
仲裁庭裁定,申请人在不影响使用私人车位的前提下,有权把三张免费停车证用于公共车位,并命令管委会退还不应收取的停车费。
2024年,申请人通过Dentons瑞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佳仁和蔡静律师提呈申请却未获回应,转向分层地契局申诉。
公私停车位不应混淆 管委会做法被裁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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