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指孩子的每月开销约1900元,但只要求男方每月支付750元的抚养费,指男方有能力负担这个数额。另外,她也以每个月1500元,往后推算200个月的方式,要男方补偿她过往养育孩子的费用,称这是她生下孩子以来的开销。
2024年5月8日,女方入禀法院为13岁孩子向男方索抚养费。审讯开始时,男方否认孩子是他亲生的,但在做了亲子鉴定后,接受了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一事。
《新明日报》报道,根据家事庭判词,女方现年29岁,男方现年32岁,两人从未结婚,但青少年时期曾交往,2011年起就失去联系。
小情侣交往偷尝禁果,之后失联了13年,女方如今带着13岁的孩子入禀法院向男方索取抚养费,男方一开始否认孩子是他的,经亲子鉴定后才接受事实,但不满被令每月支付750元的抚养费等而上诉。
综合双方说辞,法官裁定男方每月需支付女方750元的抚养费,以及为女方过去抚养孩子的费用支付一笔6750元的金额。男子不满判决上诉。
法官不买账,指男方口说无凭,也认为他不可能给助理比自己更高的薪水,若真是如此,他自己当个助理更好。
男方则称自己没有能力负担这笔抚养费,建议每月给200元到250元,并称这是他的极限了。
男方称他在中学食堂经营档口,月入约2300元,也兼职开私召车,他每月还得给摊位助理2400元的薪水。他还说每月开销2276元,其中1000元是给父母的家用。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5年5月22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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