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隔天,陆德强和杨志荣知会租车公司,并谎称陆德强是驾驶员。租车公司则要求陆德强承担8000元的租赁免赔额(rental excess amount)。
陆德强和杨志荣后来串谋欺骗保险公司,诱导对方相信杨志荣事发时坐在副驾驶座。两人称,这起事故造成杨志荣受伤,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至少1万零260元的医疗费。两人也打算用这笔钱来支付租车公司。
根据法庭文件,保险公司在接到律师信后展开调查,从行车记录器发现驾驶员是杨志荣,从而揭发罪行。保险公司后来通知陆德强,建议对方向警方坦承事发经过,陆德强照做。
案情显示,陆德强向租车公司OZ Car Rentals租车,在2020年11月15日傍晚,他约杨志荣吃晚餐,过后让杨志荣开车,自己坐在副驾驶座。
两人事后还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却在调查后揭发他们的罪行。
车子来到实龙岗路上段时,杨志荣因为没有留意到前方车子减速,紧急左转时与另一辆汽车相撞。
租车外出与朋友吃晚餐,男子让朋友开车时出车祸,为了避免被租车公司追究和无法索赔,两人串谋使诈,由男子出面谎称自己是驾驶员。
陆德强也必须进行50个小时社区服务,晚上11时至隔天早上6时要留在室内。他的父亲须签保5000元,确保他在缓刑期间行为良好。
保险公司在2022年1月报案,杨志荣也没有获得任何医疗费赔偿。(人名译音)
法官之前下令两名被告接受评估,看他们是否适合接受缓刑监视,杨志荣在评估后证实不适合接受缓刑监视。把评估报告和被告认罪等因素纳入考量后,法官判杨志荣入狱两周,陆德强则接受一年的缓刑监视。
涉案男子是同为24岁的陆德强和杨志荣,两人各自面对一项欺诈和一项向公务员提供假信息的控状。他们早前承认欺诈罪,另一项交由法官星期二(4月22日)下判时一并考虑。
由于驾驶出租车的人未经授权,两人担心无法索赔,于是决定由陆德强出面,谎称自己就是驾驶员。
为了圆谎,杨志荣还报假案,并聘请律师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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